【导读】2021年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6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内蒙古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做好2021年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盟卫生健康系统共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9人(包括教育系统校医岗位28人),其中项目人员62人,蒙汉兼通人员9人,高校毕业生36人,一般人员52人。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在编同等待遇控制数人员17人。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兴安盟户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或生源,含当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5)在兴安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6)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双一流”(原“985”“211”)及教育部直属6所免费师范院校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不限户籍,盟外户籍考生限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
(7)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4日以后出生;招聘硕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以及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可放宽至1980年8月4日以后出生,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具体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旗县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由各旗县市人社局、卫生健康委审核把关,盟直事业单位(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由盟卫生健康委审核把关;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除学历学位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兴安盟内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编工作人员(包括盟内在岗特岗教师);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当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