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应试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内蒙古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2022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平稳实施,根据目前国家、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应试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应试人员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9:00-11:30
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内大翡翠城东门商业楼_昶辰教育考试中心(地铁2号线—内大南校区站)。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4月13日9:00—4月15日17:00。
二、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
使用手机提供实时动态“青城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当日更新)显示绿码,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签字确认件、考前48小时内2次(4月14日上午9:00以后采样,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须为全国范围内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提供的报告上应准确显示采样时间,应精确到小时。
(二)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2次(4月14日上午9:00以后采样,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签字确认件的考生;
2.“青城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当日更新)非绿色的。
3.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4.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
5.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旗县市(区)旅居史的。
6.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同一时空交集的。
7.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8.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考生;
2.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过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仍然不正常的,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
三、考前准备事项
1.考生须提前申领“青城码”或“国家电子健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青城码”或“国家电子健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3.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下载打印《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无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纸质版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签字确认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考试前14天内,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流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
5.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开考半小时后严禁入场。
四、有关要求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根据要求短暂摘除口罩。
2.考生须自觉保持入场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考生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4.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5.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站(http://www.impta.com.cn)以及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咨询电话:0471-6611903 、 0471-6944501。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22年4月12日
附件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应试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考前28天内没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考前14天内没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中风险区域所在旗县市(区)旅居史,考前14天内没有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同一时空交集,考前14天没有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不是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知晓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考生、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过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须在考试前三天内告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471-6611903、0471-6944501)的要求。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遵守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考试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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