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事业单位关于2021年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内蒙古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防控风险,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互联网审核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见附件1),供招聘单位审核研判,报送材料时间截止2022年6月5日17时。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提交材料,防止因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
(二)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
3.毕业证、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本人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
6.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两年择业期内(2021年9月5日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应证明材料(参照附件2);
7.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
8.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4)各1份;
9.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三)报送扫描件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彩色扫描(PDF格式)上述证件及材料,经打包压缩(zip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名称)后,于规定时间结束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发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一般应使用彩色扫描仪对证件和材料进行扫描,确保扫描件的内容清晰、完整;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使用彩色扫描仪的,应在保证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扫描件清晰度。因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内容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结果出现偏差甚至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应尽早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有关材料,在被明确告知资格复审通过前,需随时关注电子邮箱回复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要求补充完善材料。完善后的材料,与前期报送的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再次全部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材料,以资格复审通过前考生最后一次申报的材料为准。
5.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收到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后,一般应在24小时内将资格复审意见反馈至报考人员发送材料时使用的电子邮箱,其中需报考人员补充材料的,将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的类别、数量和要求;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说明原因;确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将明确告知考生。
6.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有疑问的,请在工作日期间联系0471-5301420。
(四)注意事项
1.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官网。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报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2.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招聘公告》规定为准),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的具体流程及要求
(一)面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云招聘”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0分钟,2道题。答题语种按照《招聘公告》有关要求执行。考生在家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电脑端“智试云”,同时使用移动端设备下载并登录移动端“智试通”,通过电脑端答题、移动端拍摄佐证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
(二)面试时间
2022年6月18日
(三)具体要求
面试公告将于2022年6月9日陆续在报名网站及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官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5月27日
附件:
司法厅附1.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邮箱.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