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事业单位2021年度分数线和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的公告,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内蒙古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2021年度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因受疫情影响,为保障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资格复审,此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复审和邮寄材料资格复审两种形式。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一)资格复审时间
现场资格复审:2022年6月2日(星期四):9:30.-12:00、15:00-17:00。
邮寄材料资格复审:即日起至2022年6月2日(星期四):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101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7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同时需要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个人档案存放地(省、市、县),具体存放单位详细名称;注明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详细名称。
3.大学(含)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历认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打印,学位认证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认证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属于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机关含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须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须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6.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两年择业期内(2021年9月5日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请写明保留起止时间,参照附件1)。
7.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3);
8.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2021年度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为准。
以上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招聘单位留存,原件核对后现场退回)。应聘人员提供上述证件和材料不完整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9.对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工作人员现场告知复审结果(邮寄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请关注电子邮件回复结果)。对于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从该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
10.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本人所应聘的单位联系。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6月2日17:00前,未接到递补电话通知的,可视为未进入资格复审递补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时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好口罩。
凡属于《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62号)前4类情况以外的低风险地区来(返)呼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需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需使用手机提供实时动态“青城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当日更新)显示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后可参加资格复审。
未尽事宜按照《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62号)执行。
2.邮寄材料资格复审
因受疫情影响,对中、高风险所在地区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以及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14日内发生1例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资格复审人员,采取邮寄材料形式开展资格复审。
上述资格复审人员应尽快将相关材料通过EMS(中国邮政速递)邮寄到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人事处(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7号903房间,邮编:010011,电话:0471-4827019)进行资格复审,材料收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日12:00(以邮戳或投递单时间为准),届时仍未寄送到或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以邮寄材料形式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将提供材料按PDF格式扫描并将每份材料命名,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以“资格复审人员姓名+所报单位+所报岗位+目前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划分”命名)进行资格复审,电子邮箱:nmgxfjjgdw2022@163.com。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当确保扫描件的内容清晰、完整,因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内容不完整造成资格复审结果出现偏差甚至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三、面试
参加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后另行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信访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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