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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和面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2-05-30  |  来源: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导读】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和面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内蒙古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下半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防控风险,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互联网审核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jstrsjy@163.com,供招聘单位审核研判,报送材料时间截止2022年6月5日17时。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提交材料,防止因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

      (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有效期内)。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写明已过试用期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参照附件1)。

      5.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和《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3)各1份。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料。

      (三)报送扫描件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彩色扫描(PDF格式)上述证件及材料,经打包压缩(zip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名称)后,于规定日期结束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应聘人员一般应使用彩色扫描仪对证件和材料进行扫描,确保扫描件内容清晰完整。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使用彩色扫描仪的,应在保证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扫描件清晰度。因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内容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结果出现偏差甚至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应聘人员应尽早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有关材料,在招聘单位明确告知资格复审意见前,随时关注电子邮箱回复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要求补充完善材料。完善后的材料,与前期报送的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再次全部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材料,以资格复审通过前考生最后一次申报的材料为准。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5.招聘单位在收到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后,一般在24小时内将资格复审意见反馈至应聘人员发送材料时使用的电子邮箱。需补充材料的,将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的类别、数量和要求;确定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说明原因;确定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明确告知考生。

      6.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招聘单位向应聘人员反馈的意见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统一留存备查。在资格复审中有疑问的,请在工作日期间联系0471-6945779、5183521、5611711、5310315。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资格。

      2.在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若出现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且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以《公告》为准),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4.应聘人员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也可用蒙古语回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填写《面试语种确认书》,一经确定不能更改。

      三、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云招聘”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0分钟,2道题。考生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电脑端“智试云”,同时使用移动端设备下载并登录移动端“智试通”,通过电脑端答题、移动端拍摄佐证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

      (二)面试时间

      2022年6月18日

      (三)具体要求

      面试公告将于2022年6月9日在报名网站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度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的要求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7日     

附件:

住建厅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docx

住建厅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住建厅面试语种确认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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