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2023年乌拉特中旗苏木镇及部分旗直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综合岗位人员70名

按照《乌拉特中旗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2022〕1号),批复我旗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综合岗位人员计划,为了顺利开展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乌拉特中旗2023年度编制外聘用人员拟招录考试均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本次综合岗位拟招录70人。具体要求见《2023年乌拉特中旗公开招聘苏木镇及部分旗直单位编制外聘用综合岗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以招聘考试公告为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1月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往届考生(含2023年应届生)。
6.户籍限乌拉特中旗。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以上条件中,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报名开始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9月1日,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在本次考试中聘用但截止2023年9月1日前未能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我旗已聘用编制外聘用、公安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nmrsrc.ikaowu.com/。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3日09:002023年1月7日18:00。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填写报考信息,通过报考信息生成《2023年乌拉特中旗苏木镇及部分旗直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综合岗位人员报名表》。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2)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pdf格式);
(3)取得毕业证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的扫描件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直接学信网下载后的PDF格式,切勿修改或扫描拍照等)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须上传《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政策加分须上传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pdf格式)。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要求清晰,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4.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并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凡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5.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特别提醒: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整个考试过程中所使用证件上的信息相一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月3日09:00至1月9日18:00。由乌拉特中旗苏木镇及部分旗直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综合岗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招聘领导小组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4.此次报名无需进行缴费,初审通过后即代表报名成功。
5.《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乌拉特中旗苏木镇及部分旗直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综合岗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具体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布。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等。
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二)应聘人员笔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成绩无效。
(三)笔试时间:2023年1月14日09:00-11:00,地点:乌拉特中旗第二小学。准考证须于2023年1月12日至1月13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四)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五)笔试成绩计算、笔试卷面成绩均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卷面实际得分计算。
1.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应聘岗位相应笔试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2.政策加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此分项加分不超过2.5分。
a.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加2.5分。
b.“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基层公益岗招募蒙汉兼通和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在我旗服务的期满人员或目前在我旗服务的在岗人员,加2.5分。期满人员以期满证书为准,在岗人员以服务单位证明为准。
c.目前在我旗服务的乌拉特中旗本土大学生扶持计划人员,加2.5分,以服务单位出具的本土大学生在岗证明为准。
d.退伍军人,加2.5分。以退伍证书为准。
(六)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公众号“乌拉特中旗发布”公布。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考生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考试按照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举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2023年1月15日上午07:10开始,地点:乌拉特中旗第二小学。由于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就已确认面试成绩并签收面试成绩通知单,故考生面试成绩不再单独公示。
3.应聘过程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原则上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
如有特殊情况,详见具体考试公告。
2.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公众号“乌拉特中旗发布”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由乌拉特中旗苏木镇及部分旗直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综合岗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考察过程中,档案审核由旗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统一进行,其他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被考察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考察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工作。
3.应聘人员达不到应聘应当具备的条件,不符职位要求或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1.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3天仍未报到的,或者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参照《乌拉特中旗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八、补录
1.补录工作伴随考试全过程,如果录取过程中出现空缺岗位,按照公示空缺岗位、公示补录人员等公开程序进行补录工作。
2.如果签订合同后出现空缺岗位,参照本次考试结果,按照相应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公示空缺岗位、公示补录人员等公开程序进行补录工作。
九、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的按有关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3.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由乌拉特中旗苏木镇及部分旗直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综合岗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将在公众号“乌拉特中旗发布”公布,请予关注。
4.本公告由乌拉特中旗苏木镇及部分旗直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综合岗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8-5912410
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478-5919599

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2023年乌拉特中旗苏木镇及部分旗直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表.xlsx
乌拉特中旗苏木镇及部分旗直单位
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综合岗位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30日

 

金标尺教育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金标尺

扫码关注 招聘考试公众号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