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彦淖尔市2023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巴彦淖尔市2023年第二批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巴彦淖尔市2023年第三批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要求,结合临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实际,拟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5日—6月26日
地点:临河区第一中学实验楼
二、资格复审对象
报名参加临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
三、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情况等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凡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予进入面试范围。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后应聘人数和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5.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对需要通知的个人事项,将根据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进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审核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材料
1.《巴彦淖尔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交本人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1)。
7.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正式工作人员或与原所在工作单位(包括企业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模板详见附件2)。考生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8.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与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附件:
1.2023年临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承诺书
2.2023年临河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