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呼和浩特市力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派驻某政府机关安全监管员招聘简章,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内蒙古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工作需要,呼和浩特市力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某政府机关化工类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详情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化工类安全监管员5名(户籍不限)。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后择优聘用,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安全监管员。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分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化学工程与工艺、精细化工等化工类专业;或相关行业领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或在化工企业一线从事生产或安全管理10 年及以上人员。
4、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使用计算机相关办公软件操作和办公自动化设备。
5、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性别不限;有相关行业经验者优先录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岗位职责
负责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基本待遇
1、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对拟招聘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呼和浩特市力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 壹年),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 两个月。试用期间劳务费3600元/人/月,(含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正式录用后劳务费4500元/人/月(含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按乌兰察布市标准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额医疗;用人单位补贴交通及通讯补助400元/月,劳务工龄津贴满一年增长150元(按签定《劳动合同》日期计算),直至同工同酬;年终考核奖励最高可达2000元。
2、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安全监管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形。
10、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
七、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呼和浩特市力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招聘方案制定招聘简章,通过内蒙古草原人才网(网址:www.nmgcyrc.com)、内蒙古草原人才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招聘简章期限为15天(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11日全天可发送邮件至报名邮箱(其余时间不接收报名材料)。
3、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所有报名材料整理到一个文件夹,邮箱标题命名为XXX(姓名)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lihongrenli@163.com。
4、联系电话:15540438933(09:00--12:00,14:30--17:30)
0474-8181400
联系人:李先生
5、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考生学历全部采用网络查询认证,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无法认证的,不予认定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报名时须上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4)报名人员需上传相关从业资格证、征信记录等证明扫描件。
5、注意事项: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录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参加笔试考试;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因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等原因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笔试
1、笔试统一命题、统一判卷,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满分100分,考生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如出现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报考人员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携带证件的,不允许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内蒙古草原人才网公布,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4、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及考场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1、资格复审时间:通过笔试考试后具体通知。
2、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1)报名登记表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
(6)从业资格证、征信记录
以上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招聘单位)。应聘人员提供上述证件和材料不完整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4、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本人所应聘的单位联系。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做好个人疫情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好口罩。
6、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草原人才网发布信息。
7、资格复审联系人:李先生
资格复审联系电话:15540438933(09:00--12:00,14:30--17:30)
0474-8181400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
2、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凭《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3、参加面试人员提前准备好健康码和行程码,佩戴好口罩,在工作人员安排下有序入场。
4、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指定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准考证》。
6、面试时原则上一律着正装,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带有特殊标记的佩饰。
7、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由呼和浩特市力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体检费考生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体检不通过可申请复检一次。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内蒙古草原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呼和浩特市力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与呼和浩特市力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公示期结束后半年内出现因人员离职造成岗位空缺,按照该离职人员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序经体检合格后进行递补,不再重新组织招聘。
八、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招聘考试必须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执行,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考试期间,应聘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等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5、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6、应聘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7、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应试者在参加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于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病情史或拒不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进行报考,请认真诚信填报信息。
2、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形影响聘用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应聘者的个人信息及资料仅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针对此次招聘考试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简章由呼和浩特市力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540438933
0474-8181400
呼和浩特市力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