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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6人

2021-09-30  |  来源: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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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为确保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6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详情请阅读《2021年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志从事医疗卫生事业;

4.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祥见《招聘职位表》);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9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的特殊要求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明确“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为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巳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1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高校毕业生岗”是指: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仅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择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时间以报名之日前档案已经存放在各机构为准)。

凡是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应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具有本次《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同时执行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包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试用期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5.政法、教育、卫生等系统各类定向招录培养的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在招聘条件中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本次招聘考试先期组织对“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工作,无合格人员报名的“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转入普通岗位,其中“高校毕业生”岗位学历类别统一调整为国民教育序列,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1年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核发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考生请务必牢记。报考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报考各环节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四)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五)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提交(所有信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1.报名

报名时间定在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地点在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四楼人事科教股)。

(1)“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自2021年10月9日-10月10日报名、现场审核。报名结束后,无合格人员报名的“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转入普通岗位,其中“高校毕业生”岗位学历类别统一调整为国民教育序列。

(2)普通岗位自2021年10月13日-10月14日报名、现场审核。报名结束后,取消无合格人员报名的普通岗位。

2.资格审核

(1)卫健部门和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资格审核工作,负责组织抽调专门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工作,建立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签订责任状,谁审核,谁负责。对因资格审核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2)资格审核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核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对所有报考人员应一视同仁。资格审核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报考人员提出的关于对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进行资格审核的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3)完成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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