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1年阿拉善盟中心医院招聘6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内蒙古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贯彻落实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消化公立医院现有自聘人员,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梯队建设,充实人才总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院整体服务能力,根据《阿拉善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盟中心医院2021公开招聘备案管理人员实施方案备案的函》(阿人事考办发〔2021〕5号),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人员63名,现将简章发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63名备案制管理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7人(含5名“援呼医疗队员”),行政管理人员6人。岗位及专业要求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阿拉善盟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职位可放宽到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2.具有三级综合医院相关专业工作经验(提供相关单位从业证明);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即出生日期在2003年1月1日-1986年12月31日(含)期间。已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4.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限户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行政管理岗位限阿拉善盟户籍。
(三)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需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以上条件中,涉及工作年限、学历等时间节点统一限定在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具体以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告时间为准)。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限协议且未满或尚未解除、终止的人员;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报考时应回避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12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网站为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http:// www.ampta.cn)。
现场报名地点: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门诊三楼A区人力资源科。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并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应聘人员按要求注册登录后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包括二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年限的,须上传本人工作单位证明。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3)在注册报名账户和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要注意信息准确。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提交后应再次核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保存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修改。应聘人员在注册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4)报名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对各岗位计划招聘数在应聘人员报名不足情况下,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进行调整调剂。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6)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可从报名网站查询,供应聘人员参考(提示:请应聘人员在相应的报名时间内选择好岗位及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7)报名期间要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并受理应聘人员的举报。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初审,重点审查基本信息、学历、简历和各类证书的真实性。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作出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务必注意。
(三)笔试
1.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2.笔试考一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卷,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
3.笔试试卷由出题专家组设计,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意识形态、专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不设定具体范围。分值为100分,其中: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试卷专业能力内容占70%,意识形态、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内容占30%;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行政管理岗位试卷意识形态、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内容占100%。考题备A、B两套试卷,考前随机抽取。
符合加分政策的,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