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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5人

2022-01-07  |  来源: 乌拉盖管理区人社局

【导读】2022年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内蒙古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乌拉盖管理区卫健系统及医保局工作岗位需求,经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合同制工作人员,为确保乌拉盖管理区公开招录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录原则

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录用。

二、招录职位及职数

本次乌拉盖管理区卫健委系统、医保局招录卫生专业技术合同制工作人员共计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卫生专业人员报考不限户籍。

(二)专业条件

招聘专业为临床医学类、药学类。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5日—2004年1月5日之间出生);对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1月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对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其他医学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应专业条件岗位的,学历条件放宽至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自考、成人、电大、函授、网络教育等。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地点:乌拉盖管理区卫健委

3.报名时间: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20日17:30(周六日正常休息)

4.联系人:祁晓娇、王亚茹、杨欢

5.联系电话:0479-3353016、0479—3351238

6.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或证明如下: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数码彩照3张;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到一张纸上);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相关医学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乌拉盖管理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8.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温馨提示:报考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2: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临床医学类岗位笔试试题为临床医学基础知识及行政职业能力及卫生法律法规;药学类岗位笔试试题为药学基础知识及行政职业能力及卫生法律法规。笔试只提供汉文试卷,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报考人员凭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携带证件的,不允许参加笔试。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在乌拉盖管理区门户网站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按优先条件决定取舍,若条件同等,采取加试(实践技能操作或笔试)决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岗位优先顺序依次为:执业医师资格证、药师资格证、全日制研究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全日制本科生。

2.体检工作由乌拉盖管理区卫健委负责实施。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体检结束后,由乌拉盖管理区人社、卫健部门联合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予以聘用。

3.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无特殊情况,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人员分配依据临床、药学招录人员成绩自高向低,依次按照报考岗位表顺序进行分配。

五、工资与管理

本次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编外人员,工资执行定额工资,每月500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并参照《管理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暂行办法》享受工龄补贴、职称补贴和评优奖励等待遇。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正常参加考试

“健康码”为绿码(当日更新),“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持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其中:从二连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到其他旗县市(区)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考点所在地区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当天需申领并提前截图“健康码”和“行程卡”,“健康码”可在“健康锡林郭勒”公众号、“蒙速办”“国家电子健康码(防疫健康信息码)”获取,“行程卡”须在“通信行程卡”获取。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健康码”或“行程码”非绿色的。

3.考前21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4.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

5.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旗县市(区)旅居史的。

6.考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考前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三)下列人员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

2.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

(四)考前准备事项

1.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健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健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考试前14天内,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5.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6.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7.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并出示“健康码”(当日更新)、“行程卡”(当日更新)、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备查。

(五)考试期间义务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考生须自觉保持入场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考生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4.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六)其他事项

1.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乌拉盖管理区门户网站及健康乌拉盖微信公众号。

七、其他事项

(一)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9-3353016(乌拉盖管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479-3351238(乌拉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479-3350718(乌拉盖管理区纪委监委)

附件1:乌拉盖管理区2022年卫健委、医保局、哈拉盖图卫生院报考岗位表

附件2:乌拉盖管理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乌拉盖管理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xAqsTztR-NPiHBP1U3Sn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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