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奈曼旗公安局辅警招聘13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内蒙古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做好2021年奈曼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奈曼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设置
本次计划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共130名。其中:勤务岗位70名(男60名,女10名);退役士兵岗位10名;文职岗位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奈曼旗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必须具有通辽市奈曼旗户籍或生源地系奈曼旗户籍人员。
3.年龄条件:招聘辅警年龄男性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2003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性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2003年12月31日前出生)。
4.学历条件:
(1)勤务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退役士兵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文职岗位1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文职岗位2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文职岗位3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文职岗位4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伤疤、烟烫、无口吃、无重听、无吸毒史、无传染性疾病等,男性身高要求1.68米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米及以上。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1)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退役军人;(3)项目人员;(4)见义勇为人员;(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6)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解聘的,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曾因严重暴力犯罪或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10.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现役军人;
1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13.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奈曼旗公安局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待遇与奈曼旗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一致。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将在奈曼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1月4日-1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奈曼旗公安局2号楼1楼(奈曼旗大镇富康街530号)。
报名联系电话:0475-4226368
3.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2);
(2)《奈曼旗公安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1份(附件3)(考生需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资格审查时携带政审表);
(3)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5)学历专业证书和专业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
(7)个人征信报告1份(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开具);
(8)《退伍证》(仅退伍军人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近期同版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8张。
(10)报名费: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共计70元(内蒙古计委财政厅[2002]877号文件)。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予退还。
4.报名须知:
(1)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进行身高和是否有纹身、明显伤疤、烟烫等体检,符合条件后方可提交材料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凡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形,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如出现岗位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 “勤务”岗位。调整的岗位在奈曼旗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4)报名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疫情防控和其他规定,按指示牌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奈曼旗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统一使用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托居民电子健康卡建设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通过“蒙速办”APP、“蒙健康”APP和健康通辽服务公众号、健康通辽APP申领“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申领“行程码”。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政审工作,资格审查包括考生的年龄、学历、户籍、岗位条件、个人征信等相关方面的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二)笔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答卷。
2.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3.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自到达考点至考试结束离场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按指示牌走考生通道。进入考点时,在体温测量处现场出示个人电子健康码,注意:健康码非绿色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体温测量时前后保持1米的间距,不得扎堆聚集交流。体温检测达到或超过37.3℃的应聘人员须到指定临时隔离地点由医护人员进行测温检测,经排查不存在问题的,参加笔试;经医护人员诊断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不得参加考试,由120车辆直接送定点医院诊治。
笔试过程中,应聘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进行隔离排查。根据医务人员排查情况决定可否继续考试或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应聘人员到达考点时以及进入考点后,相互之间要保持1米的距离,笔试结束后走考生通道,依次有序离开考点,不得扎堆聚集。
4.政策加分
综合考虑公安工作实际,若报考人员为现在奈曼旗公安局警务岗位的临时工作人员,按工作时间(截止2021年12月1日)满3年的加5分,满2年的加4分,满1年的加3分,未满1年不加分的原则予以加分,加分依据奈曼旗公安局出具的工作证明和工资证明。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参加笔试人员的成绩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奈曼旗政务网站公布。
笔试答题卡采用自动化读卡系统,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只限勤务岗位和退役士兵岗位。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全部进入体能测试。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关于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的通知》进行。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核准赋分。其中只要有一项成绩未达60分,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体能测试项目(见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男子组:4×10往返跑、立定跳远、纵跳摸高
女子组:4×10往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3.注意事项
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自行承担。
(四)体检
1.勤务岗位和退役士兵岗位体能合格的人员和文职岗位应聘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对照报考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如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进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笔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保满额招聘。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布后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递补
对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名额的,依次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考生须在招聘期间内保持通讯畅通,一天内三次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八)岗位名额调整
对于文职岗位未招满的,将空岗名额直接调整到勤务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进行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予以聘用。
(九)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有举报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续签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未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要求如下:
1.报名人员截至现场审核当日14天内不得有出入境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城市旅居史。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审核、考试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现场报名时按照《通辽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7号令》规定执行,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测试体温,报名人员经审核,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参加考试时需提供手机“蒙速办APP—国家电子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3.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奈曼旗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的指挥。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或不服从相关工作人员管理的,取消考试资格。
4.如因疫情严重不能按时开展招聘工作,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纪律监督
1.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招聘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无法联系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简章由奈曼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原标题:奈曼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naimanqi.gov.cn/nmq/gsgg/2021-12/27/content_c33140c754c24f80b3f0a003e68c495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