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留置看护辅警招聘1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内蒙古金标尺教育获取。
一、招聘计划
1.辅警岗位1(8人),要求男性;
2.辅警岗位2(2人),要求女性。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态端正;
4.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鄂托克旗户籍(2021年1月1日前迁入);
6.在鄂托克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鄂托克旗2014年至2018年由鄂托克旗人社局统一组织招聘,服务至少满一个服务期且考核合格的,所有正常离岗或目前仍在岗服务的储备人才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
8.男性净身高要求1.70米以上,女性净身高要求1.60米以上。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编制系统在岗在编人员;
4.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或者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警务辅助人员;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10.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11.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2.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5.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信息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占60%)、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占40%)、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eq.gov.cn/zwgk/zdxxgk/rsxx_97676/zkxx_97920/)(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聘过程中的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鄂托克之窗网站上公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人社部门将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通知,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了解信息造成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延误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点击【鄂托克旗2021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报名咨询电话:0477-6215085。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477-6218833。
考生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8:30至2022年1月5日下午17:30(提醒:请报考者选择好职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上午8:30至2022年1月6日下午17:30。
2.报名前,报考者必须签订《参加鄂托克旗2021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应当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考试、体检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报名时,报考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如实填写,如有多个学历,只能按照其中一个符合本次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的信息填报,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信息,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旗公安局联系修改)。
5.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将作相应调整,相关事宜将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6.特别提醒:请孕妇、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慎重报考。
7.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笔试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8.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各环节,若没有按照规定参加任何一个环节,视为自动放弃,将被立即取消继续参加考试的资格。
(三)资格初审
1.由旗公安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 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相关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种试卷;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