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包头市东河区招聘教师106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内蒙古金标尺教育获取。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106人,具体岗位详见《包头市东河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
按照自治区要求,此次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含内蒙古生源,即在内蒙古参加高考且高考前为内蒙古户籍的人员)。
(二)不具有内蒙古户籍,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报考:
1.内蒙古所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户籍或档案保留在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3.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三)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录“蒙汉兼通”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1.“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蒙汉兼通”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人员。
5.“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体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等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6)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必须截至报名之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截至报名开始日,凡是按“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正式录用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8)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取得时间如《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之日。
2.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