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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包头青山区教育系统招聘55人

2025-08-01  |  来源: 青山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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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青山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自治区及包头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两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具体情况见附件《青山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150分,总分300分。采用中小学教师类(D类)试卷(含中学类和小学类)。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两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考试结束后统一回收答题卡。考试具体时间、地址等信息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考试。所有岗位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名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时未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2025年8月12日 08 : 30—12 : 00。

4.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0.5分。

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5.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考生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方式和所需证明材料,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普通话测试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青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四)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不按规定语言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4.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组织加试,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报考人员应在接到通知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需书面向青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未经青山区教育局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区人社局审批,并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所有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期间,区人社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纪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四)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考生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而无法进行递补的,将记入青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一年。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四)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递补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2-3106108、3106109(青山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472-3106312

本公告由青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青山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原标题:青山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sq.gov.cn/tzgg/102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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