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环节的“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应聘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023年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人员名单》。
加试人员须按本公告要求参加加试,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招聘资格,通过加试后,应聘人员在面试环节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二、加试时间、地点
(一)加试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9:00。
(二)加试地点: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
三、有关事项
1.加试人员须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通过口述形式翻译成蒙古语言。
2.加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报名登记表》务于2023年7月3日上午9:00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3.加试人员思考和翻译时间共5分钟。
4.加试考官为3人,若2名或3名考官加试结果为合格,加试人员通过加试,否则,加试结果不合格。加试结果当场公布。
5.加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拨打报名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纪律要求
1.加试人员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依次入场,不能在中途随意离开指定地点。
2.加试人员参加加试时不得穿戴具有标志性徽章、饰物的服装;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成员等个人信息。
附件:2023年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人员名单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组织部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