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范围
除附件1公布岗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全部参加本次面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定于2023年7月7日-9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通知书打印
面试考生于2023年7月4日起进入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skszx.com),登录报名系统后打印《面试通知书》,考生须认真查看本人面试分组及具体面试时间并详细阅读《面试通知书》考生须知。
四、面试答题语种
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考生须通过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应聘其他岗位考生须按本人资格复审时所选面试语种作答,具体面试语种详见本人《面试通知书》。面试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面试成绩计算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思考及作答时间共10分钟。
2.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二)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加试形式由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面试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报名登记表》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和交通路线,未按《面试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须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关闭并主动上交工作人员保存(完成面试后在指定地点领取),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3.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
4.面试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考生交换顺序号。进入考场至面试结束离开考场均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身份、经历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违纪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候考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
6.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面试结束的考生必须从出口处立即离开面试区域。
附件+客服微信及电话获取:河河-19969087176 | 仙女-19947187176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组织部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