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内蒙古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内蒙古气象部门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非气象类)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 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6月28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二)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内蒙古气象局XX职位面试”,正文内容见附件2。
(三)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3年6月28日17时前将扫描件发送至nmgqxjrsc@163.com。
四、现场资格审查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6月30日(周五)上午08:30-12:00,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到内蒙古自治区气象预警大楼会议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科及硕士所修课程成绩单(学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考生需要提供空白协议书的截图),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缺少以上材料的考生,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和报到地点:面试于2023年7月1-2日进行。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准考证打印:资格审查现场打印(2023年6月30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二)体检
体检于2023年7月3日进行,请考生保持联系畅通,请于当天上午07:30在内蒙古气象局预警大楼门口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电子邮箱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录机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联系方式:0471-3335172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非气象类)面试人员名单
2.确认参加面试回函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