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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兴安盟公安局留置看护辅警招聘150人

2021-10-20  |  来源: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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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兴安盟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150名,其中男性130名,女性20名,专职从事留置看护警务辅助工作。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兴安盟户籍(含兴安盟生源,即在兴安盟参加高考且高考前为兴安盟户籍的人员);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等;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条件;

5.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6.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即1991年10月20日(不含)至2003年10月20日(含)期间出生的;

7.男性身高要求1.70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米以上;

8.同等情况下(考试总成绩相同),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所有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1年10月20日(不含)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大专、本科、研究生;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一切事宜均在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xamks.com)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以免错过相关考试信息。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9:00至2021年10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xamks.com)报名。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从高中(中专)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或中专、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包括二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4.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和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6.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及盟内外签有劳动合同的企业职工,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

1.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2.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

3.本次招聘有身高要求,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报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兴安盟公安局选派专人按照报考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所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9:00至2021年10月29日11:00。

2.资格初审时,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核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在备注栏内告知,退回后,由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3.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4.考试报名费为70元。报考人员在初审通过后,请及时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9:00至2021年10月29日17:00,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缺考人员不予退费。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1月11日9:00至2021年11月12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6.笔试开考比例。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开考比例为3:1(缴费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报名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14日,笔试地点等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安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和应知应会常识等。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本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5分。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兴安盟公安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相关规定要求以及举报电话等内容,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参加资格复审;比例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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