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锡林郭勒盟乌珠穆沁旗公安局招聘辅警8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内蒙古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更好地维护全旗社会治安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和《锡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规定,经西乌旗人民政府同意、锡林郭勒盟公安局审查批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西乌珠穆沁旗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岗位7个共计80人(男78人、女2人)。其中,交警大队辅警20人、巡特警大队辅警20人、综合文秘18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辅警16人、情指中心专职接警员6人。具体岗位需求及条件限制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西乌旗户籍,2020年12月31日(含)前入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出生日期为1991年10月25日(含)-2003年10月25日(含);
4.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巡特警岗位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道德品行;
6.身体健康,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具备正常履行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条件;
7.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办结的;
3.有吸毒违法经历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或涉嫌严重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1.面部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本人有影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3.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务合同的在职辅警(包括2020年度锡盟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已聘用的看护辅警);
14.现役军人;
1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16.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17.其它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西乌旗公安局依据招聘方案制定招聘简章,在西乌旗政府门户网、“西乌发布”微信公众号和西乌旗公安局、西乌旗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发布招聘简章期限为7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工作于11月3日至11月5日在网上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点击附件3“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于11月3日至11月5日在网上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给予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务必于11月4日8:30至11月6日18:00,登陆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资格初审已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打印《准考证》及笔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参加考试。
4.报名时必须填写《西乌旗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并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到达笔试考场时交监考人员,否则不予安排笔试。
5.考生报名后建议不要外出,避免因疫情形势影响考试。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少于3: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调整招聘比例(最低不低于2:1)。对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降低后的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减少或取消开考的招聘计划数可调整到本次招聘其他岗位,具体调整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3.试卷及答题文字。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字试卷,试卷为统一考试内容。其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人员统一使用蒙古文字试卷并用蒙古文字作答;其余岗位人员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统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分别按照男女笔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6.笔试总成绩在西乌旗政府门户网、“西乌发布”微信公众号和西乌旗公安局、西乌旗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开考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不得报考情形、个人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一律取消体能测试资格并对该岗位的体能测试人员依次等额递补。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进入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毕业证(没有颁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出具院校的学业证明)及复印件两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两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近期白底免冠2寸照片4张。